婚前房产和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婚前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共同财产通常都是进行均等分割的。但如果是属于婚前购买的,那么还要看这到底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前就已经用了协商约定的方式,约定呢这个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之后肯定是要进行共同分割的,但如果双方根本没有做出约定,这个就不用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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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共同财产房子怎么分割
一般是进行均等的分割。但是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买房父母出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明确表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且只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则属于该子女的个人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如何避免纠纷
“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应保留出资及还贷证据。
如果房产证署名两个人的姓名,以后“准夫妻”结婚的话,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被认定为是赠与夫妻两人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的话,“准婚房”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则按各自出资比例(含还贷比例)进行分割,此种情况下,出资及还贷的相关证据应注意保存好。
但对于父母出资,如果有相应的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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