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包括哪些
网络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以网络为手段和工具实施侵权的民事责任。侵犯人格权、侵犯财产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般涉及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民事权益是直接侵权,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内容服务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也直接侵犯了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发布版权材料时,应当同时发布权利义务说明,向访问者说明使用版权时必须遵守的权利义务。
责任承担: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收到通知后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损害的扩大部分应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犯他人民事权益,并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他应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一)民事责任。
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行政责任。
1.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主要用于避免.破坏技术措施的设备或部件;情节严重的,可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刑事责任:对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其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