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就等着被判刑
监视居住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司法机关对其实施监视和限制其人身自由。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措施,适用于刑事案件中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的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离开指定地点、不得与外界联系等。同时,监视居住也是一种保障社会安全的手段,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分子再次危害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采取监视居住的,必须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作出书面决定,并告知被监视的人及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和工作学习的地点。被监视的人有权对监视居住决定提出书面申请,由决定机关在三日内作出答复。监视居住期间,决定机关应当每月对被监视的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及时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