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欠债不还会拘留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欠债不还是一种违法行为,银行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如果欠款人拒不还款,银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欠款人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一)欺诈取款、骗取贷款或者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二)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票据、凭证,情节严重的。
因此,银行欠债不还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罚款等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可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因此,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欠款人进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