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可以扣押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如果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担保人进行扣押,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在行使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权利时,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借款人欠款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在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对担保人进行扣押。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依法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或者变价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债权人在行使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权利时,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担保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