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用劳动仲裁前置吗
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损害或者患病。在中国,工伤赔偿是由企业或者单位承担的,但是在处理工伤纠纷时,有些企业或者单位可能会采取拖延时间、不承认工伤、少赔偿等不合理的手段,导致工伤人员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为了保护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中国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然后再进行诉讼或者仲裁。这就是所谓的“工伤用劳动仲裁前置”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或者仲裁的活动。对于工伤纠纷,工伤人员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或者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工伤人员可以再进行诉讼或者仲裁。
工伤用劳动仲裁前置的原则,可以有效地保障工伤人员的权益,避免纠纷的不断扩大,也可以减轻法院的工作负担,提高司法效率。
总之,工伤用劳动仲裁前置是中国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对于工伤纠纷的解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工伤赔偿争议,应当先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仲裁,调解不成或者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