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协议是房屋买卖合同吗
居间协议是指房屋买卖交易中,买卖双方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该协议约定中介机构在房屋买卖交易中扮演居间人的角色,协助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进行交流、协商、达成协议等。
然而,居间协议并不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买卖价格、交付时间、房屋状况、权属证明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而居间协议并不涉及房屋买卖的具体内容,也不具备约束力,因此不能视为房屋买卖合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经过公证或者登记。而居间协议并不具备这些要求,因此也不能代替房屋买卖合同。
综上所述,居间协议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证或者登记,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