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公证不过户可以吗
房屋买卖公证不过户可以吗?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在中国,房屋买卖公证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可以证明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和交易的合法性。但是,如果只进行房屋买卖公证而不进行过户,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转移应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意味着,只进行房屋买卖公证而不进行过户,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公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公证只是一种证明交易意愿和合法性的方式,而不是取代过户的手续。
因此,房屋买卖公证必须配合过户手续进行。只有在房屋买卖公证和过户手续都完成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公证不过户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双方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房屋买卖公证和过户手续,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权益的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