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要盖章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签订的重要合同,其中介绍人的角色也非常重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介绍人是否需要盖章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因此,介绍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盖章是必要的。
此外,根据《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应当在房地产经纪业务活动中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并在合同中注明本人的姓名、住所地、经纪人证号、经纪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经纪机构公章。因此,作为房地产经纪人的介绍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需要加盖经纪机构公章。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规定,介绍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需要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
《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