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是居间合同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买方和卖方在房屋买卖交易中所签订的合同。根据中国法律,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一方作为中介人,代表另外两个或多个当事人进行交易的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往往作为居间人,协助买卖双方进行交易。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居间合同,其法律地位和责任也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应当按照当事人的委托和要求,为当事人提供居间服务,但居间人不对交易的实现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只是提供交易的咨询、协调等服务,不承担房屋质量、权属等方面的责任。
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当注意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了解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居间人应当按照当事人的委托和要求,为当事人提供居间服务,但居间人不对交易的实现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权属状况、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交付地点、交付标准、交付后的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