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能约定管辖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买方与房屋卖方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书,约定了双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管辖,即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争议解决的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选择合同的履行地或者争议解决地。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诉讼地。但是,约定的诉讼地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也不得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能约定管辖,但是约定的管辖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也不能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总之,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管辖,但是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否则将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