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房屋买卖是指房屋买卖中一方或双方以欺诈、虚假陈述、隐瞒事实等手段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还会破坏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实施欺诈、威胁行为或者利用对方的错误,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合同的,该合同无效。”因此,恶意房屋买卖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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