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状人是什么意思
具状人是书写诉状的人,指原告。不管什么类型的官司具状人写的都是原告方的名字。具状人是打官司中对原告和称谓,是法律术语。原告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或自己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从而导致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原告人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才有原告。
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之一。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被告侵犯其民事权益或者与其发生民事权益纠纷的人;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审理其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对原告具有约束力。原告可以是个人、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