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二十天了还没有立案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离婚可以在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材料后7天内立案。由于不同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不同,具体立案时间不固定。如果提交的起诉材料通过审查,最快当天立案,最长法院也会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如原告以前已起诉离婚,然后撤回诉讼或者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应当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立案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如不接受投诉、接受投诉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通知当事人补正投诉内容、不立案、拖延立案、干扰立案等,当事人可以向被起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既不立案,也不作出裁决或者决定。
被告收到起诉书后,应当准备答辩书,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国家、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