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又撤诉律师费咋办
法庭立案后撤诉,律师费能否退还,主要取决于委托合同的约定。律师费是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合同约定的费用。没有强制性规定。双方可以自行达成协议。如果没有协议,将按照相应的法律处理。因为即使诉讼被撤回,律师也已经支付了劳动力,所以一般不予退还。费用可根据律师的工作进度酌情支付。
如果委托人因律师过错而要求终止委托关系,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律师过错责任的大小,退还已收取或者预收取的全部或者部分律师服务费。
非律师过错,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关系或者因委托人自己过错而无法履行委托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收取预付费或者预付费不符合律师实际工作量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委托合同与委托人协商收取。经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终止委托关系的,由双方协商确定退款金额。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