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伤保险赔偿怎么办
因工伤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须经过三个必要阶段: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仲裁。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需要确定劳动关系。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住院食品补贴、交通和住宿;辅助设备费用;停工期间的工资;停工期间的护理费;一次性残疾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规定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或者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