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用吗
申请劳动仲裁是有用的。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省钱有效的维权方式。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的中断和裁决。
劳动者仲裁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只要有足够的事实和理由,就能达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可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生效后,劳动仲裁生效的调解书、裁决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后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一审,对一审不服的上诉至二审,二审为终审。法律文书生效后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单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追究拒不履行判决的罪行,拖欠职工工资的,也可以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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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