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施工中的侵权责任民法典,民法典地面施工侵权责任
铁路施工企业有侵权行为,要承担的侵权责任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除此之外,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返还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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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施工企业侵权责任有什么?
1、民事责任。企业名称权首先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侵犯名称权的行为首先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如果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还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但是,对于侵犯名称权的损失及赔偿额的计算问题,目前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进行专门规定。
2、行政责任。
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在处理侵犯企业名称权的案件中,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保险待遇和侵权责任并存怎么办?">工伤保险待遇和侵权责任并存怎么办?
工伤待遇和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
1、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取代救济模式);
2、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权利人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双重救济模式);
3、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选择模式);
4、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补充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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