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必须要本人去吗,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在原则上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本人亲自前往,如果劳动者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需要取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同意,调整鉴定的时间,而提出工伤鉴定的申请,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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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本人去吗?
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工伤鉴定原则上需要本人前往伤残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特殊情况需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坚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等。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伤残鉴定没有明确时间限制,但通常在工伤认定之后,待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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