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著作权产品算侵权吗(认定著作权侵权需要公开使用吗)
著作权侵权也不一定是售假,故意销售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品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不过,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很多,像是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发表当事人的作品,抄袭他人的作品,歪曲、篡改他人的作品,没有经过作者的同意,以改编、展览等方式使用他人的作品等。
一般著作权侵权属于售假吗?
著作权侵权不一定是售假,著作权的行为很多,以下行为均构成著作权侵权: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中的情节恶劣如何判断?
寻衅滋事罪中情节恶劣需要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来判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立案追诉的事实的四种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这种量刑发布了量刑指导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3个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到,犯罪情节的轻重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影响很大。这也直接体现在,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修正案直接在规定该罪的法条中增设了第二款,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要由原来的最高5年提高到10年,条件是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达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程度。
去哪里提交交通事故安装假肢民事起诉状?
起诉书应交到法院的立案庭。对于因民事纠纷而需向法院起诉的,应该由当事人或代理人持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进行立案(有的法院专门设有立案受理中心或诉讼服务中心),由立案庭负责处理有关立案的事项,对起诉是否符合立案要求进行审查。
如果当事人的起诉符合以下条件的,立案庭就会予以立案受理,并交付业务庭进行审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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