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培训期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岗前培训协议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可以认定为单位和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员工可以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
进行岗前培训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参加岗前培训能认定是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培训是用工的一种形式,是企业用工的组成部分。
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培训是用工的一种形式,是企业用工的组成部分,因此,岗前培训可以认为是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从工资领取单上找,或者是从企业签到簿上找,或者是人证方面找,最好到劳动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事实进行监察取证并进行处罚。
雇佣关系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签劳动合同的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实习生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可能存在劳动关系,也可能不存在,要根据不同的实习性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在校生的培训实习,是毕业生的就业实习,应认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勤工俭学型实习中,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由《民法典》调整,不属于劳动关系。
(1)培训型实习。作为学校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实践部门进行的实习,为培训型实习。培训型实习,应当看做是教学的延伸,通过实习积累经验,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也不能视为就业。
(2)勤工俭学型实习。为获得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在校生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勤工俭学活动,可以被称为勤工俭学型实习。这种实习活动,大学生与其服务的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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