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多少钱能立案
欠钱不还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如果欠钱一方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受害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欠钱不还多少钱才能立案呢?
一、欠钱不还多少钱能立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告经法庭调解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并在调解书上签字的,不交纳诉讼费用;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按照受理案件费用的 50%交纳。
需要明确的是,立案与欠债金额并无直接关系。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欠债金额多少都可以立案。
二、欠钱立案诉讼费标准
根据《民事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欠钱诉讼案件的诉讼费用根据诉讼标的额按比例收取,标准如下:
诉讼标的额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交纳 50 元;
诉讼标的额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每件交纳 100 元;
诉讼标的额超过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每件交纳 200 元;
诉讼标的额超过 20 万元至 50 万元的,每件交纳 400 元;
诉讼标的额超过 5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每件交纳 800 元;
诉讼标的额超过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的,每件交纳 1200 元;
诉讼标的额超过 200 万元的,每件交纳 1600 元。
三、欠钱立案需要的材料
立案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起诉状(原告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据目录及证据复印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