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处理?
交通事故可以自行处理的情况有哪些?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即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向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
自行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可以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需要报警。
但是,上述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自行协商处理过程中无法达成协议,转而报警,由于事故证据材料的丢失,很可能无法查明事故原因,给当事人带来救济困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