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没证据的情况下多久可以出来?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拘留最长时间37天以后就会被释放。
为什么是37天呢?
因为对于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做出逮捕与否的决定,所以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就是30+7=37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第三款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且需要逮捕羁押,检察院要对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就不会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就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因此,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拘留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日。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