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四种分类有哪些?
1、证据的分类按证据来源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按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等。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
证据规则的具体功能包括:
1、保护当事人人权;
2、查清事实真相;
3、提高诉讼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1、证据的分类按证据来源可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按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等。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
证据规则的具体功能包括:
1、保护当事人人权;
2、查清事实真相;
3、提高诉讼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