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传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什么情况下适用口头传唤)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口头传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口头传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口头传唤的适用范围是:
1.现场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
2、人民警察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
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押回再审逮捕之后多久判刑
押回再审逮捕之后会在五个月的时间内进行判刑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一般大约在5个月内判刑。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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