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导致旧伤复发算工伤吗,工伤赔偿完毕之后旧伤复发怎么办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赔偿一般是根据原工伤的伤残鉴定结果来确定的,工伤复发时劳动者可以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之外的其他所有项目的工伤赔偿。因为工伤复发实际上已经接受过一次性伤残补助了,所以复发就不需要再次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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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怎么赔偿?
复发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待遇以外的其他待遇。对于因工受伤的情况下,如果经过司法鉴定确实为工伤,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对伤者的治疗以及后续的康复治疗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工伤赔偿是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而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工伤赔偿的钱公司不给怎么办?
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处理或者申请仲裁调解,对于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处理,具体情况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来进行协商认定处理。
出了工伤老板不赔偿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老板支付工伤赔偿费用。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可以带上工伤认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个人所受的伤害程度不同,伤残等级不同,单位要承担的赔偿数额也会有差异。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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