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多久能解决(刑事案件管辖如何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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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管辖权怎么划分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之外的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外国人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法院管辖全国性的刑事案件。
检察院都会退侦两次吗
检察院不是一定要退两次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
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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