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要经什么机关批准(看守所拘留多久能批捕)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刑事拘留进看守所几天批捕,刑事拘留后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提请批捕?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刑事拘留进看守所几天批捕
刑事拘留进看守所后,一般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留所和看守所一样么
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较大区别,具体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
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
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2、性质界定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
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
3、羁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
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4、法律监督不同。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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