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故意杀人在防卫上和刑事责任上有什么区别?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假想防卫故意杀人区别是什么,应负的刑事责任相关的法律规定。
假想防卫故意杀人区别是什么
假想防卫故意杀人区别是主观意识不同,
1、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按过失犯罪处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不承担刑事责任。
2、事前防卫。
在不法侵害尚处于预备阶段和犯意表示阶段,行为人实施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
事后防卫也称为事后加害,即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的所谓防卫。
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
(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
(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
故意伤害罪应从哪些方面辩护
1、案件事实方面的辩护:
身份、事实、因果关系方面去辩论;
2、法律适用方面的辩护:
应采取哪条规定,在事实明期无争议的基础上的定何罪的问题;
3、程序辩护,意义不是太大,但可以给控方一种姿态,在事实理由存在的情况下,提出来对控方是一种心理暗示;
4、量刑情节辩护:
自首、立功、减轻处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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