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害者如何知道是否批捕(证据不足不批捕的案子会到法院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受害人不服未批捕的决定怎么办,批捕条件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受害人不服未批捕的决定怎么办
作为受害人,法律没有明确赋予在这一环节的具体权利,只能向有关部门反映个人意见,了解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但侦查机关对不予批捕的决定有争议的,可以提出异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不予逮捕告知书发给谁
检察院不予批捕当然也是要给公安机关下达通知书的,不予批捕的决定不会是直接下发给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释放,并且要将执行情况及时的通知人民检察,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这些强制性措施。
1、会通知公安机关,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六)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按照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逮捕手续;
决定不予逮捕的,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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