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费怎么算
1、孩子是否已满两岁,未满大概率判决给由母亲抚养;
2、满了八周岁的孩子,应当遵循孩子的意愿;
3、夫妻双方的财务状况,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因素。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更有可能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一、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这主要考虑到孩子还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的母乳喂养,母亲可以更体贴和照顾孩子。
第二、虽然孩子已经两岁多了,但是女方已经做了绝育,男方没有做,男方的年龄和女方的年龄差距也不是很大,所以孩子更有可能被判给女方。
第三、孩子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离婚后改变父亲的生活习惯,影响他们的成长,孩子更有可能被判给女人。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性等、在收入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关系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孩子更有可能判给女方。
第五,男方有赌博等不良习惯、等等。考虑到其不良习惯对孩子的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各方面条件都是一样的,如果女性的思想素质更好,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就更有可能得到孩子的监护权。
第七、十岁以上的孩子愿意和母亲住在一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