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不到场怎么办
被告在离婚开庭时不到场,法官将再次安排开庭时间。
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被告仍未出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拘留或者作出缺席判决。
由于离婚案件与一般案件不同,离婚纠纷不仅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还涉及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和较强的社会性。一般来说,缺席判决不适用,以免剥夺当事人的诉权,侵犯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但在以下情况下,离婚缺席判决是可以的: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离开法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出庭不能查清案件的,可以拘留被告。
2、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时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住在一起,导致感情淡化,所以大多数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