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都包括哪些条款(工伤赔偿的标准和要求)
工伤赔偿条款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要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的标准情况之下,那么将会从工伤保险基金当中支付,除此之外还明确的规定了职工住院治疗的工伤补偿补助费费用也是需要由保险基金支付。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工伤赔偿条款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条款是: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是工伤轻伤怎么赔偿?
工伤轻伤二级赔偿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可以根据以下因素计算:
1、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赔偿。
2、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食宿交通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出差在外受伤属于工伤吗?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有如下鉴别:“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八)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故出差途中发生车祸,符合《办法》中“因公外出,工作原因”的规定,结果也造成了比如骨折、丧失劳动能力等严重的伤害,可以根据《办法》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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