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规定的工伤工资怎么算(劳动法有对工伤人员工资的规定)
《劳动法》对工伤职员的工资待遇并没有作出规定,仅规定了工伤职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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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工伤工资待遇规定是怎样的?
1、《劳动法》对工伤职员的工资待遇并没有作出规定,仅对工伤有以下规定
《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三条第三款 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如何办理南昌市工伤待遇?
需要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南昌市工伤待遇,在完整的工伤认定之后,才能够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向哪个部门提出?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最长为1年。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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