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年龄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一)两岁以下儿童
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生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与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儿童不宜与之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二)两岁以上儿童
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父母都要求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儿童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
4、孩子的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另一方患有期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应与孩子生活在一起。
5、如果孩子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孙子的,可作为子女与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三)八岁以上儿童
1、父母对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或母亲的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孩子的意见。
2、8岁以上未成年儿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在处理孩子与谁的生活时,应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
3、考虑到孩子的意见不是8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谁生活,法院通常在父母争夺监护权,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