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回娘家
1、妇女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2、妇女凭户口准迁证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妇女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4、经转入地公安局批准后,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然后返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再持《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亲属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