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哺乳期离婚一般判给谁
虽然婴儿哺乳期在现实生活中因人而异,但由于《子女抚养意见》“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通常在司法实践中“哺乳期的孩子”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亲患有长期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之共同生活。
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孩子随其生活。
因为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的抚养;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方便抚养子女;或者母亲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
父母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