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劳动仲裁时效限制的情形
不受劳动仲裁时效限制的情形
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时效的计算。根据本条规定,仲裁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人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这是其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基础。
仲裁期限从此计算,符合仲裁期限是权利人请求仲裁机构保护权利的法定期限的初衷。
法律依据:
《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