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能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
4、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