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超过一年还能起诉吗?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这一年的时间是怎么算的呢?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再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的,一般仲裁机构会按照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拒绝受理。
为什么会有仲裁时效的规定?
有利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确定的社会关系。权利人能够长期行使权利,使义务人的法律地位长期不确定,导致当事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事实和法律状态长期不一致,不利于建立新的、确定的社会关系。
因此,法律认为,每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和照顾者。如果权利人不关心自己的利益,可以推断他有放弃利益的意思,那么他人就不在乎了。照顾利益的义务应当撤销对利益的强制保护。
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不仅可以提高权利的使用效率,还可以提高经济资源的利用率。此外,还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