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费用由谁承担?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1、仲裁费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同时,还考虑到仲裁庭对当事人仲裁请求的满足程度、仲裁费用由当事人分担。
2、当事人在仲裁庭调解过程中当庭或者庭外达成和解的,仲裁费用由双方按照其达成的和解协议分担。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未约定仲裁费用的,仲裁庭将按照当事人承担的50%的比例作出裁定。
3、仲裁庭还可以对预付仲裁费的一方裁定另一方部分或全部赔偿预付费。
4、劳动仲裁的时效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一年内,就是仲裁时效。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