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发工资怎么办?拖欠工资怎么赔偿?
老板拖着不发工资可以先与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很快就能够要回属于自己劳动所得的报酬,所以有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解除加班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本法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劳动合同终止,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