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价施工合同纠纷提供了哪些证据?
包死价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提供证据有,双方已经签订完成的合同、材料已经采购运送和使用的证据。情节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不过律师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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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死价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提供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方如果是法人,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的工商信息,打印出来。
(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补充合同如备忘录、修正条款及合同;
2、如果进行招标方式签订的合同,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
(三)证明建设工程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签证文件;
2、工程施工计划或方案;
3、工程图纸、技术规范;
4、工程进度计划及记载工程施工状况的监理日记等项目现场文件;
5、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6、邮件等电子证据;
7、材料采购、运输、进场、使用方面证据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纠纷如何处理
先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只能起诉解决。
1、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3、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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