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工伤认定书一定要有服务回执吗?
工伤认定书送达必须要有送达回证的。一旦发生伤情应当在第一时间收集证据材料到当地的相关鉴定部门进行伤情的鉴定,相关机构会在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后给出最终的判定结果,并会将回执回传给当事人,当事人需要在收到认定书后给到回执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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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送达必须要有送达回证吗?
工伤认定书送达必须要有送达回证的。劳动者应在受伤后迅速做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即使单位拒绝申请,也可自行申请,家属也可进行申请。认定结果产生后,鉴定机构会将认定书发送至当事人预留的地址。对认定书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或者复议,要注意时间期限的问题,避免超时影响相关流程的办理。
侵权 工伤认定流程有什么?">第三方侵权 工伤认定流程有什么?
劳动者因为第三人侵权受到伤害,认定为工伤的,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第三人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的程序:
1、当事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何解决工伤认定争议?
现行认定工伤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和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问题解答》等规定,负责监督执行政策的是名级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的。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处理的,当事人对其认定结论不服时,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委托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进行认定,然后依据认定结论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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