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如何赔偿?
工伤的员工不够伤残等级,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再由单位按照员工的误工时间来计算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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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的?">深圳工伤不够评级怎么赔偿的?
可以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是指以下待遇: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不够评级只能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无法享受赔偿。比如甲工伤不够评级,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可以从他公司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单位需要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公司不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新员工工伤赔偿怎么算的?
一般工伤赔偿标准是按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的,而如果刚入职员工发生工伤,赔偿标准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进行计算,如果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或者参照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数额计算。
无论新老员工,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有工伤待遇,新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实际月份计算,没有发生工资的按合同约定标准或参考同岗标准计算。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时,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费用。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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