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规定旧伤复发的?
工作期间受的伤,认定工伤后依然需要做手术的,属于旧病复发的情形,也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在劳动者住院证明期间,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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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的怎么算工伤旧病复发?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进行工伤复发鉴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者怎样办理工伤险?
1、到社保办理工伤保险;
2、到商业保险公司买一份雇主责任险,该险种是针对于员工在工作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而推出的保险,此外还保障职业病,这种保险要由雇主购买;
3、到商业保险公司买一份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可以为员工提供24小时的保障,保险责任是保障员工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最后在第二及第三保险中附加一个医疗费用保险就可以保障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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