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三年后发生纠纷怎么办?
可以和用人单位之间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只要发生的纠纷是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委员会就具有管辖权。单纯的针对工伤纠纷来讲,发生工伤事故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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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三年后产生纠纷怎么办?
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关系中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对于异地工伤纠纷怎么处理?
1、进行工伤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
3、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
4、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
5、进行工伤保险理赔。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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