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人十级伤残赔偿金多少
湖南省交通事故导致10级伤残的民事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乘以相应的赔偿年限,但是湖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必须要以当地的官方数据为准的,因此,对这个疑惑可以到湖南当地的人力资源部或社会保障厅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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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乘受诉法 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 20年;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乘(20年一增加岁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乘5年。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丢了可以补办吗?
可以,到鉴定机构复印,加盖印章可作证据使用。司法鉴定机构伤残鉴定意见书应当立卷归档,一般永久保存;
《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均为永久。
第二十六条 鉴定机构应建立司法鉴定档案查阅制度,查阅和复制司法鉴定档案需经鉴定机构(或其所属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审判机关及侦查机关等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或复制司法鉴定档案的,查阅人应当出示所在单位公函和本人工作证。
律师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需查阅司法鉴定档案的,应出示律师事务所的调查函及律师代理或辩护的相关手续和律师执业证。
其他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查阅司法鉴定档案,应持司法机关证明函件及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十八条 查阅司法鉴定档案由鉴定机构派专人监督在鉴定机构指定地点阅览。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卷内材料可以摘抄或复制。摘抄、复制的司法鉴定材料只限于原始文证材料及文书原本。鉴定过程中的讨论、研究鉴定事项的会议记录、专家会鉴意见等不得摘抄、复制。档案一律不得带离阅览场所。复制的鉴定文件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核对后,注明“复印件与案卷材料一致”的字样,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