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权怎么设置,应收账款能设定权利质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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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首先,“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其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是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机构”,因此,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后,需要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质押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和出质人的基本信息、应收账款的描述、登记期限。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的法定注册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组织机构代码或金融机构编码、工商注册号、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等机构代码或编码。出质人或质权人为个人的,应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件载明的地址等信息。上述登记内容应当填写到征信中心的互联网登记公示系统,生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初始登记证明和修改码。
登记完毕后,应收账款质权就设立了。
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的区别
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要素不同,应收账款是还没有实际卖出货物,提前收到的货款,属于资产类科目,而预收账款是货物已经卖出,还未收到的货款,属于负债类科目,分别在资产负债表资产类和负债类项目中反映;
2、设置要求不同,如果预收账款较多,可以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如果预收账款不多,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3、会计分录不同,应收账款一般销售货物发生的未收货款,一般纳税人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预收账款一般是销售货物之前已经收到的货款,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
应收账款怎么质权
应收账款质权指的是以应收账款设定的权利质权。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顾客收取的款项,实质是一般债权,是许多企业的一项重要财产。为利于企业融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允许以之出质。设立此质权,应签署书面质押合同,向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并应将设立质押的事实通知应收账款的付款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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